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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力推钢铁煤炭骨干企业债转股

       近日,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意见》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债转股工作,关于债转股对象的表述是“钢铁煤炭骨干企业”。分析认为,《意见》将使得煤钢行业成为最大受益者,骨干企业将在大洗牌中胜出。

债转股有助于缩减利息成本

《意见》表示,支持银行业对钢铁煤炭企业自主减免贷款利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减免贷款本金。

有媒体统计Wind数据发现,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为60%-70%,远高于其他行业。因此债转股从钢铁行业率先启动有利于缓解产能过剩行业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过大的局面。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任务之首,而去产能面临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两大问题,债转股后企业负担减轻,能更有余力解决这两个问题。” 中信建投证券宏观与债券研究团队首席分析师黄文涛指出,债转股作为当下过剩行业供给侧改革破解债务风险一项重要环节,将优化企业负债状况,有利于提高改革预期与加速改革推进,煤钢等行业将成为最大受益者。免息、债转股等可实现煤企大幅缩减利息成本。

有钢铁行业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监管层力推行业内骨干企业债转股,将会使得骨干企业在行业大洗牌中胜出,马太效应将会凸显。但其提醒,不应忽略僵尸企业在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因此仍需完善僵尸企业的破产退出机制,铲除僵尸企业生存的土壤。

黄文涛提出,本轮债转股主要针对过剩产能行业龙头企业,其特征是规模大、债务率高、经营水平不差。“根据上述标准我们认为煤炭行业的伊泰集团、永城煤电、淮南矿业、潞安集团、冀中能源、阳泉煤业、晋煤集团、山东能源、晋能集团、大同煤矿、山西焦煤、中煤能源、陕西煤化工;钢铁行业的首钢集团、山东钢铁、河北钢铁等发行人债转股的可能性较大,债转股利好这些企业存续债券的兑付。

债转股主要针对银行贷款

《意见》并没有对银行参与煤炭钢铁企业“债转股”的态度。但在黄文涛看来,债转股主要是针对银行贷款,而债券尤其是公募债券债转股的成本大,协调难度大,推行的可能性极低。这从东北特钢、鞍钢集团和中联重科等企业在债券持有人压力下承诺不对债券债转股就可以看出。

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债转股下,很可能借钱借成了股东,未来真正陷入企业泥潭之中,因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很多企业无法维持正常运营,股息分配几乎没有,股权价值提升更是无从谈起。而债权的清偿顺序先于股权,银行债转股后的回收不确定性更大。不仅如此,非上市股权的退出更难,流动性更差,银行的压力将增大。因此,除非有政策优惠或强制性指令,银行很难有合理的商业动机来做债转股。

因此,黄文涛认为,预计该文件后,关于银行直接债转股的详细政策文件也将出台,部分银行筹划的直接债转股项目将陆续落地。此次债转股没有规模上和额度上的要求,银行有一定自主选择权,会量力而为,会甄别优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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