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956.88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30593.37万元,使用总额29810.68万元;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124.91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3231.45万元,使用总额1062.95万元;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813.5万吨,安全费用提取总额15313.11万元,使用总额12659.26万元。
1-8月,全省平均吨煤生产安全费用提取额为24.17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吨煤提取额减少1.04元/吨,增长4.12%。
1-8月,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增长1.9%,其中,广能集团和攀煤集团增加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增加1728.49万元、613.8万元,各增长30.45%、10.42%;使用总额同比下降4.47%,其中,达竹集团和川南煤业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分别减少2910万元、626万元,各下降43.56%、17.98%。
1-8月,国有地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7.03%,其中,眉山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324万元,下降69.95%;使用总额同比下降28.23%,其中,眉山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381万元,下降92.25%。
1-8月,乡镇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总额同比下降26.12%,其中,宜宾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1972万元,下降48.13%;使用总额同比下降26.55%,其中,宜宾市减少幅度最大,同比减少1291万元,下降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