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6.5亿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
公告称,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已经完成,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山西省国资委或其授权单位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中煤华晋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原煤、精煤、副产品),矿用设备修理,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力生产等。中煤华晋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4.50亿元、36.75亿元和17.9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4亿元、6.19亿元和1.96亿元。
本次交易后,山焦集团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超过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山焦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公告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从中煤华晋获得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够大幅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不过公告同时也指出,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行业发展与相关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密切关系。目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经济增速放缓,煤炭、钢铁等基础性行业产能过剩,受下游需求减少和行业本身去产能等因素影响,使得煤炭需求量和销售价格在过去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下降。如果未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趋缓,下游行业持续低迷,将可能进一步影响煤炭的整体需求,进而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标的公司面临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中煤华晋的收入来自煤炭生产与销售业务,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及价格情况。市场煤炭需求和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煤炭企业的经营业绩相应大幅波动。中煤华晋所属的王家岭矿区在煤矿品质、开采容易度、工艺先进性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在煤炭行业整体不景气的环境下,仍然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但受煤炭供需结构失衡,行业产能过剩,煤炭价格持续下降的宏观环境下,标的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低于2014年度,如果未来我国煤炭市场整体需求继续放缓、煤价进一步下跌,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将会极大的影响其对山西焦化的经营业绩贡献,从而造成山西焦化经营业绩的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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