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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责令对五个无效投资项目采取行动

       越南政府要求工贸部对五个无效的投资项目迅速采取行动,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的资本和资产。上个月通过的一项政府决议显示,因需求计算预测错误、管理不善等原因,价值数万亿越盾的投资已经造成大量国有资本损失。

政府指明该五个无效投资项目为:亭武(ĐìnhVũ)聚酯纤维厂,该厂由越南油气集团旗下的越南石油石化和纺织纤维合资公司投资7万亿越南盾(约合3.11亿美元)建设;容橘(DungQuất)生物乙醇厂,该厂由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中央生物燃料公司投资2.2万亿越南盾设立,以及太原钢铁公司(TISCO)第二阶段生产扩建项目,该项目投资达8万亿越南盾;芳南(PhươngNam)木浆厂,位于南部隆安省,由运输、通讯、开发和投资公司(Tracodi)投资3万亿越盾建立,后于2009年移交给越南纸业公司(Vinapaco);宁平氮肥厂,由越南化学集团的投资12亿越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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