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所谓的“3”是指太原、西安和北京三个铁路局,“4”是指神华、同煤、阳煤和陕煤化四个煤企,“5”则是指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
而就在1月16日,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出《关于完善2017年度煤炭合同信息的通知》,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2502号)的工作要求,我会分别与铁路、电力等行业牵头部门开展了合同核实工作。目前运力配置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保障煤炭购销合同履约的严肃性、真实性,请各单位尽快修改并完善合同相关信息。
近日,为促进煤炭上下游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与中煤协会、中电联、中钢协,就推进重点供煤和用煤企业共同参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达成一致,共同发布《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提出了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6大基本原则,并在12个部分中,还专门列出一条“推动煤炭供需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45”长协新版本的推出,进一步补上和夯实了铁路运力这一短板。表明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欲通过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对产运需三方对中长期合同加以更好约束和保障,从而力保煤电长协执行到位,为保证煤价在合理区间正常运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