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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启动煤矿专项整治行动 举报者最高奖5万元

    3月1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安监、煤监和煤管五部门联合行动,用半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超层越界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具体内容为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开采和擅自开采矿井边界煤柱等盗采、破坏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以及形成的安全隐患。
 
    其范围为省内各类合法在籍煤矿,重点整治整合、技改、机改煤矿及国有大矿周边的小型煤矿和存在“楼上楼”开采的煤矿;重点区域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区、榆阳区,延安市黄陵县、子长县,渭南市白水县、澄城县,咸阳市彬县、旬邑县,铜川市耀州区、印台区,韩城市等。
 
    对违法线索的发现主要采取5种途径:一是煤矿企业自查发现,二是国土资源部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三是煤管、煤监部门移交线索发现,四是煤矿企业驻矿安监员检查发现,五是根据社会监督、举报线索中发现。
 
    对违法行为一经核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将给予第一举报人2-5万元现金奖励。同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煤矿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对违法事实造成的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监督整改。最终,煤矿超层越界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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