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冶金电力>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光伏发电项目不按建设用地管理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光伏发电项目不按建设用地管理

      3月6日,32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并提交《关于理顺光伏项目用地管理、土地税费等相关问题的建议》的提案,表示用地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的主要障碍,建议光伏发电项目不按建设用地管理。

 

界面新闻记者获悉,联名委员介绍,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规〔2015〕5号文》后,有关“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的规定,极大限制了光伏发电项目发展。“目前,河南、山东、天津、青海等省份已明确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涉及一般农用地的,必须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朱共山说。

 

“其实,光伏用地并不改变原有土地类型,对土地没有形成‘占用’,”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说。据介绍,光伏发电项目与建筑产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不同,光伏组件依靠钢支架支撑,利用地表空间来铺设光伏组件进行发电,通常光伏发电项目中光伏组件最低点离地高度在0.5米~1米之间,在最新型的农光互补、渔光项目里,光伏组件最低离地(水面)点高度在2米以上,不改变原有土地类型,对土地没有形成“占用”。

 

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不会破坏土地,也不会形成永久性用地,组件阵列下面空间仍可以进行农业、渔业、林业、牧业生产,正常种植水稻、玉米、梨树、果树、茶树、油料牡丹等经济作物,完全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和渔业养殖,尤其适合喜阴作物的生长(遮阳)。是多能互补,多产业融合的,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提高单位面积经济产出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光伏组件对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涵养水土,减少增发量有积极作用。“青海格尔木地区,在建设光伏发电园区后,地表植被增长,生态恢复显著,为此格尔木地区特意出台优惠政策,减免光伏发电项目耕地占用税。”朱共山委员举例说。

 

如按5号文所述,“光伏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一方面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不可能大面积用于光伏项目;另一方面,依据《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件规定,光伏发电属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即4万元/亩。“如果照此对光伏阵列面积征收,会极大影响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会严重阻碍光伏产业平价上网的趋势和速度,形成负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朱共山说。

 

联名委员建议国土部门尽快调研、实地考察光伏农业、光伏渔业等新型经济现象,对土地“占用”进行详细标准界定,修订国土5号文相关条款。联名委员一致表示, “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中除办公用房、升压站、厂区路面硬化用地之外属于建设用地外,其他光伏组件阵列,不改变原有土地类型,对土地没有进行破坏,不能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去产能 四川钢铁产业谋求绿色转型

上一篇:国际铁矿石价格一月内首度跌破9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