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煤炭价格上涨、煤矿复产复建愿望强烈、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抬头的实际,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分析形势,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煤矿企业,由局领导带队,组织22个监察组(其中省局7个、各监察分局15个),采取暗查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对10个州(市)、2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开展监察执法和督促检查。截至3月16日,共检查煤矿143处,发现各类事故隐患519条。其中,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典型案例(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建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个,实施行政处罚罚款717万余元,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9个,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处、停止生产3处、停止井下作业32处、立即停止使用设备7台(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监察组除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外,约谈了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9个州(市)、县(市、区)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同时,责令10个县(市、区)已经批复的复产、复建及恢复检修煤矿全部“推倒重来”,重新开展验收和煤矿井下检修、整改。
经过不间断的暗查暗访、监察执法,狠抓打非治违、重处严惩、强力震慑,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鞭策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震慑了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实现了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煤矿无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