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4月17日,总部位于美国乔治亚州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商Suniva正式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4月26日,该公司随即以《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为依据,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要求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
不少业内专家均表示,此举将主要是针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众所周知,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如今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组件生产国。中国的光伏产品价格相较于全球而言具有显著地价格优势,原先全球光伏产业龙头德的国已经完全丧失了世界市场的竞争地位,美国光伏市场也在经历着全球市场的严峻挑战。因此美国应国内光伏企业Suniva申请对全球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实则是片面地保护国内光伏企业的生存,不利于光伏产业的长效发展。
相比较于“双反”调查,“201”条款裁决程序将更简单快速。“除了不需要额外证明存在不公平补贴或者倾销情况,且其只需要认定进口产品是否使Suniva遭受严重损失而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如果为肯定裁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将提交至白宫决定是否采取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