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法律法规>四部门出台文件剥离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

四部门出台文件剥离国企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2日发布消息,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出台文件,提出将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地方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根据四部门出台的这份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及相应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管网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公共绿化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所属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承担生活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不能接收的,企业可自行关闭撤销或重组改制。

此外,国有企业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设施,经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可移交地方管理;也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面向社会开放可按市场化方式合理收费。

指导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涉及的资产,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阿达尼在澳煤矿项目确定承包商

上一篇:四川眉山市全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