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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上调7月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被取消或降低!

        6月1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相关文件全文如下:

发改委上调7月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被取消或降低!(附相关文件)

发改委上调7月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被取消或降低!(附相关文件)

据相关人士分析称,发改委此次发布的《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系呼应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自7月1日起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基金。通知内容如下:

发改委上调7月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被取消或降低!(附相关文件)

另附今年四月发改委公布的各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发改委上调7月燃煤发电标杆电价,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被取消或降低!(附相关文件)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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