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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进一步加快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日前,安徽省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17年安徽省属和地方煤炭企业计划关闭矿井4对、退出产能705万吨/年,计划关闭矿井8月底前要实现停产,11月底前退出。去产能工作要坚持“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和信用约束,依法依规去产能;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稳妥有序,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推进节奏,突出做好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坚决守住金融风险、社会民生等底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明确标准、科学精准,明确去产能目标重点,精准施策、定向发力,以更加严格明确的标准,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四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抓严管,绝不允许已化解产能死灰复燃,绝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严厉打击拟退出矿井突击生产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行为;五是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去产能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同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支持先进产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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