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对列入今年退出的煤矿,须在8月底前实现停产,11月底前退出。要严格落实产能退出标准,有序引导安全、质量、环保、技术和其他方面不符合规定的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4对矿井分别为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煤矿,退出产能400万吨/年;淮北矿业集团岱河煤矿,退出产能120万吨/年;皖北煤电集团刘桥一矿煤矿,退出产能140万吨/年;淮北市新光集团金石矿业,退出产能4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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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今年退出煤炭产能70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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