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内资讯>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或许只是看起来很美

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或许只是看起来很美

 近日,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认为,保持合理库存是实现煤炭稳定供应、避免价格大幅波动的有力保障,不仅对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煤炭上下游企业均衡组织生产,提升安全总体水平。 
对于煤炭生产企业,意见要求:煤矿地面生产系统中的储煤能力应达到3-7天的矿井设计产量,储煤能力包括储煤场和贮煤装车仓总能力。设有储煤厂的煤矿,当动力煤价格处于绿色区域时,应保持不低于5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超出绿色区域下限时,煤矿应保持不低于7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矿储煤量可不高于3天设计产量。 
对于煤炭主要用户,意见要求: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的相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煤炭最低库存原则上不应低于近三年企业储煤平均水平;在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连续快速上涨时,其存煤量不应高于最高库存,最高库存原则上不超过最低库存的一倍。 
相关部门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是建立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真能达到预期效果吗? 
了解经济学的小伙伴应该都清楚,供给和需求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基本因素,库存只是调节市场供求的辅助力量。也就是说,库存本身并不能决定商品价格上涨或下跌,源头的生产供应和终端的消费需求才是决定商品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根本性因素。 
通过对供求规律的认识,可以得到这样的简单结论,当煤炭生产供应和消费需求变化都很小时,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或许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当生产供应和消费需求一方或双方均出现持续的不同方向或不同幅度变化时,库存对调节市场会显得无能为力。能印证这一观点的例子比比皆是。 
2015年之前,随着煤价震荡走弱,社会各环节煤炭库存持续积累(按照意见要求,煤价下跌时生产企业库存不低于7天,用煤企业要补库存,当时的情形与意见要求一致),但煤炭库存下滑脚步却并未因此终止,相反,库存的持续积累却对煤炭价格形成了持续的向下压力。根本原因是消费需求在减少,而生产供应却在增加,是煤炭供求在根本上出现了矛盾。 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持续回升,社会库存持续下降(按照意见要求,煤价上涨时,煤企存煤不高于3天,用煤企业存煤不能超过最高库存),众多煤炭生产企业甚至出现了零库存,下游用煤企业即使想补库也很难补起来,相反,因为各环节库存走低,市场预期供求持续偏紧,最终推动煤价不断上涨。究其原因,是需求增加,而生产供应减少再度导致煤炭供求出现了根本性矛盾。 
有人也许会认为,煤炭供给侧改革之后,煤炭生产供应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调控,供应不太容易出现大涨大落了,所以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还是有意义的。我想说的是,煤炭供应得到了调控,需求也能完美调控吗?如果需求能够完美调控,那意味着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可以完美预测的;如果需求不能完美调控,供应在行政调控下是不是永远不能完美匹配需求,市场是不是更容易出现大幅波动? 
库存可以人为设定最低水平和最高水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却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设定最低库存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存在理想的最低价格(意见指出,当煤炭供过于求、价格下跌时,通过设立最低库存,引导煤炭产供需各方多存煤,有利于促进供需平衡。);设定最高库存也不意味着一定会存在理性的最高价格(意见指出,当煤炭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时,通过设立最高库存,有利于防止产供需各方特别是中间环节囤积惜售,加剧市场失衡,造成价格剧烈波动。)。 
最后想说的是,可以建立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但真正想要减少市场大幅波动,还要将市场调控的权利交给市场,让市场参与者均称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今日煤事关注

上一篇:新《港口收费计费办法》9月15日起实施 或每年减负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