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宇资讯分析师徐时楠了解,发改委起草的《煤炭库存制度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指导意见》指出,动力煤价格处于绿色区域时,应保持不低于5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超出绿色区域下限时,煤矿应保持不低于7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矿储煤量可不高于3天设计产量。对于煤炭经营企业,从事原煤、配煤及洗选、型煤加工产品经销等活动的煤炭经营企业,最低库存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3天的日常经营量。当市场供不应求、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炭经营企业最高库存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月均经营量。
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分为以下情形:一是当市场需求量增大,导致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至红色区域时,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最高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囤积惜售,加剧供应紧张状况。在此期间,可不考核生产和经营企业最低库存,鼓励企业加大资源投放,以满足市场需求。
徐时楠表示,煤价居高不下的原因,首先是需求突然增加超出预期,其次是市场供应增加及产能释放受到多方影响难有起色。因此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市场需求较好且煤企难有产量跟进,煤企低库存以及零库存现象普遍。
当市场供过于求,价格大幅下跌至红色区域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最低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企业少存煤甚至不存煤,影响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其间,可不考核最高库存,鼓励企业多存煤,以促进市场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