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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市关注20171205

 1、新疆完成今年煤炭去产能任务。随着产能9万吨/年的乌鲁木齐东来顺煤矿近日被乌鲁木齐市政府关闭,新疆今年已累计淘汰关闭、引导退出煤矿114处,退出产能1163万吨,超额完成本年度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新疆2017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显示,新疆今年计划淘汰、引导退出煤矿113处,产能1160万吨/年。相较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17处,产能238万吨的计划任务,去产能任务增量明显。新疆能源局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产能“真退真去”,新疆煤炭去产能成员单位近期会同相关地(州、市)煤炭去产能成员单位,组成7个调研组开展2017煤炭去产能验收及2016年煤炭去产能复查工作。
 
2、河南2017年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完成。据新华社报道,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工信委获悉,2017年河南省煤炭行业的去产能任务已经完成,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省共关闭矿井101处,退出产能2012万吨。2016年至2017年累计关闭退出矿井201处,退出产能4400万吨,去产能总量在全国重点产煤省中位居前列。
 
3、今年前10月满洲里口岸煤炭进口增加七倍。今年1-10月,满洲里口岸进口煤197.2万吨,比上年同期(下同)猛增7.1倍;进口值5.7亿元人民币,激增9.7倍;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431元,上涨30.2%。受季节影响,今年10月煤炭进口41.1万吨,增加6.2倍;进口值1.1亿元,增加7.5倍,进口均价同比上涨17.2%。今年1-10月满洲里口岸煤炭全部由黑龙江省的国有企业自俄罗斯进口。从贸易方式来看,一般贸易占主导,边境小额进口快速增长。今年1-10月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162.9万吨,增加5.9倍,占口岸煤进口量的82.6%;其余为边境小额方式进口34.4万吨,猛增67.3倍。
 
4、晋城向成为国家煤层气质检中心再近一步。晋城在线消息,11月底,国家认监委组织评审组依据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监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对正在筹建中的国家煤层气质检中心(山西)进行资质认定、国家实验认可、机构授权(三合一)现场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查阅了实验室的各类质量活动计划、记录、资料档案等,并对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施环境、重要仪器设备、质量控制情况、技术能力确认方式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评审组认为晋城市检测所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人员职责分配合理,文件具有可操作性,现有体系文件涵盖了认可准则及其在化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能够满足质量体系运行和申请认可能力技术运用的需要,并能做到受控管理。评审组认为筹建中的国家煤层气质检中心(山西)符合评审要求。
 
5、山东煤矿安全追责145人,约谈煤矿负责人61名。12月4日记者从山东煤矿安监局了解到,今年1-11月份,山东煤矿安监局共追究责任145人,其中,建议给予撤职处分18人,建议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27人。同时对工作差距较大、问题较多的61名煤矿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据了解,山东煤矿安监局改变以往仅对事故追责的理念,坚持将隐患追责挺在事故查处前头,制定了安全责任监察办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企业董事长、煤矿矿长等18个主要岗位和17个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产生事故隐患的,照单追责。
 
6、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近日,山西省政府向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发布通知,关于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有效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保障山西省煤电健康有序发展。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燃煤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国家确定的能耗标准要求。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燃煤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停建、缓建一批煤电项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规模。
 
7、重庆市超额完成迎峰度冬电煤储备目标任务。截至11月30日,重庆市主力火电厂实际储煤309.4万吨,超出目标任务24.4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181.2万吨,同比增长70%,至此,重庆市迎峰度冬电煤储备任务超额完成。此外,陕煤集团在重庆市静态储煤41.7万吨(滚动达102万吨),为今年迎峰度冬电力电煤供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重庆市关键节点历史耗煤情况和现实需求研判,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分解下达储煤目标任务,督促全市主力电厂在11月30日前电煤储备达到285万吨,确保当期高负荷发电45天以上。组织全市主力电厂积极开辟购煤渠道,与陕煤集团、神华集团、市能源集团签订中长期合同1000万吨。
 
8、山西: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确需新增的按“先关后建、等容量替代”原则淘汰落后产能;除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首台(套)机组外,一律暂缓核准和开工建设省内自用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机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步暂停办理自用煤电项目核准和开工所需支持性文件。统筹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在2017年底前完成具备条件机组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研究通过电量补贴、地方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对承担调峰任务的煤电机组、非供暖季停发的背压机组给予合理补偿。规范企业燃煤自备电厂。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炭、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加强煤炭、电力企业中长期合作等。
 
9、我国首条新能源特高压输电工程投运。近日,“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运。该工程是重点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送出的跨区输电通道,工程全面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的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和装备。工程投运后,将有力促进甘肃能源基地开发与外送,缓解华中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有力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推动华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资料显示,酒泉—湖南工程2015年6月份正式开工,途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5省(市),建设桥湾、湘潭2座换流站,换流容量1600万千瓦,线路全长2383公里。
 
10、环保部: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审核。环保部网站12月4日消息,环保部日前会同国家发改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15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了审核。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情况和划定成果的汇报,原则审核通过15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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