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21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领导率监察组,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安排部署,来滇开展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工作。
期间,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率队的调研检查组对异地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监察组在听取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煤矿安监局年度执法计划、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一通三防”等专项监察工作安排,成立2个监察小组,分赴曲靖、大理、红河、昭通4个监察分局区域,抽取8处正常生产煤矿,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重大隐患、灾害治理等情况实施了现场监察。
监察执法中,监察组展现出过硬的执法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专业技术,深入煤矿井下开展全面、细致检查。累计查出煤矿事故隐患和问题188条,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煤矿4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个,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94.9万元。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煤矿企业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整改隐患、提升能力等作悉心指导。
云南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此次监察组来滇异地执法工作,局领导、机关业务处室人员全程配合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各监察分局全员观摩监察执法,充分利用异地监察执法机会学习借鉴山东煤矿安监局先进经验和做法。双方监察人员在工作中深入交流研讨,在完成异地监察执法任务的同时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