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和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北414办公室(邮编:230011)
联系电话:(0551)62871007;传真:6287106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表.doc 2.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