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合肥公司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强化监督制约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持续增强。
该公司纪委近日印发了《皖能合肥发电公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七章十六条,分为总则、四种形态应用、形态转化等七部分内容。《细则》中明确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主体、细化适用情形、规范转化条件,突出把握运用,为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实际操作和实践运用提供遵循和依据,推进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近年来,该公司纪委积极践行“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指导思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纪,强化追责力度,先后制定、完善了《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假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审计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办法》《廉政谈话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规定》《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并在执纪上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行,对违规违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营造了企业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奚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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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能集团:皖能合肥公司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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