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行审发[2018]92号
关于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焦煤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6〕328号)收悉,省厅根据我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办法,于2016年10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形成了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和各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因政策变化,增加了环保等前置验收工作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该矿现已按要求完成了环保、消防、水土保持等前置验收工作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你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复验,并上报了《关于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整改情况的报告》(山西焦煤字〔2018〕224号)。经研究,同意验收委员会和你公司意见,准予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同时,你公司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矿井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抓紧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手续,加快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建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