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全面贯彻《煤矿防治水细则》,督促煤矿企业提高依法生产意识,鲁南监察分局落实省局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督促辖区煤矿参加《煤矿防治水细则》专题培训。一是认真组织报名。及时将举办《细则》培训班的通知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要求各煤矿企业按要求报送参培人员名单,分局审核汇总后传送培训中心。二是及时督促提醒。每期培训班开班前,由各监察组提醒煤矿企业,督促各单位按计划派员参加培训。三是安排专人带队。每期培训班分局均安排监察员带队参加培训,分局监察员与学员同报到、同听课,大大提高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四是提升专业素质。经过认真组织,辖区煤矿参加《细则》培训班的人员报到率高,学习认真,效果良好,为全面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提高水害防范治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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