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南监察分局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省局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推动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以“三严”为切入点开展对标监察,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一是严查重点矿井,确保灾害整治到位。分局防治水专业组根据矿井受水害威胁种类及程度及时调整执法计划,一矿一策制定监察重点内容,督促企业确保风险防控措施有效,灾害整治到位。
二是严细对标监察,提高灾害防范能力。积极参加省局防治水培训班,全面把握《煤矿防治水细则》,确保执法尺度一致,制定必查明细表,确保对标监察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严格执法标准,持续推进利剑行动。以提升防治水管理水平和水害防范意识为目标,对整改滞后的矿井进行责任监察,发现的隐患严格处罚。近期对某国有煤矿主排水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给予了16万元处罚,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