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来,鲁中监察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周密部署。分局集体学习了省安委会办公室文件,制定了分局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以监察组为单位立即开展大检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全部监察煤矿的安全大检查和对辖区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的督导检查任务。
二是加强调度。分局每周对各监察组开展大检查情况集中调度分析一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大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新的工作要求,防范出现安全大检查走过场或前紧后松等情况。
三是严格现场检查。各监察组在现场检查时,除全面检查紧急通知要求的7个方面内容外,还针对各煤矿灾害特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检查,有效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近两周,分局已检查8处矿井,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38条,实施行政罚款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