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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陕西减煤工作不严不实

生态环境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陕西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13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专项督察发现,陕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


减煤工作不严不实。2017年全省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75%左右,没有达到降低到67%以下的目标要求。咸阳市认定大唐彬长电厂2017年煤炭用量较上年增加41万吨,但实际增加60万吨。渭南市认定陕焦化工公司2017年减煤1.9万吨,但实际增长30万吨。铜川市发改委核定声威建材、声威特种水泥等4家企业2017年削减煤炭17万吨,但实际不降反增18万吨。咸阳化学工业公司2018年1—9月煤炭消耗量不降反增,且假借供暖保民生名义要求政府协调减煤指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燃煤污染问题突出。全省现有130多台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煤耗高、污染大,但陕西省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态度不坚决,推动不力,2015年到2017年仅淘汰关停7台小机组,多数高煤耗机组以供热供汽或综合利用之名予以保留,现存供热小机组普遍未按要求落实“以热定电”。关中地区小锅炉拆改工作推进迟缓,目前仍有607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26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14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榆林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以来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1台。


部分行业污染严重。韩城市对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管不到位,企业环境违法严重。龙门煤化工公司长期利用旁路烟道排放焦炉烟气;合力煤焦公司在督察时弄虚作假,谎称完成干熄焦改造等治理工作;陕西中汇煤化公司VOCs治理实际只是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排放。渭南市环境保护等部门监管不力,渭化集团工艺废气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陕西省对关中地区陶瓷行业污染治理重视不够、要求不严,现有陶瓷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


洁净型煤保障不力。宝鸡、咸阳市洁净煤配送中心配送量偏低,与需求量相差巨大;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洁净煤配送中心储存4000多吨工业用煤,并存在直接销售行为,洁净煤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地区煤质监管工作不到位,韩城市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在取暖季对用煤大户和重点用煤单位开展煤质监测;榆林市质监局从未安排部署过散煤煤质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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