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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文启动安全隐患大排查 严防煤矿“带病”生产

    近日,贵州省接连发生三起煤矿事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1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9年7月28日13时,黔南州瓮安县兴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7月29日5时30分,贵阳市修文县龙窝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月31日16时左右,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树煤矿井下发生疑似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贵州官方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排查,坚决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带病”生产,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坚决制止煤矿事故多发势头,确保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于8月1日下发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通知提出,当前,贵州省已进入主汛期,省内多地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要深入开展贵州省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明确将聚焦关键环节管控,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综合防范治理。在重点产煤县将督促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同时对安全评估等级较低的煤矿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会诊,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



要求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同时,将重点对贵州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恢复生产。



在落实严格安全监管监察方面,要重点查“六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抽掘采是否平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生产,并对兼并重组和整合煤矿,要督促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真投入、真整合、真技改”,应关闭的矿井必须按时关闭到位。



为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省要求,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煤矿,特别是针对蓄意隐瞒作业地点、蒙蔽传感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关闭。



通知显示,从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贵州官方立即启动全省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重点产煤县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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