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第一批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其中有两家钢铁冶炼类企业,分别是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据公示,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徐州市沛县,本次豁免范围为公司1#生产线和3#生产线;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新沂市,本次豁免范围为全厂豁免。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7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建材用钢材、型材、管材及铸件、水泥制品(砼电杆)加工、销售废旧金属收购,炼钢、轧钢生产、销售,工程机械加工、制造,LNG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本企业产品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光伏发电。
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经营范国包括钢铁治炼,生铁、钢坯、螺纹钢、盘条、棒材、带钢、特种钢生产销售,烧结、球团、石灰、铁矿石、铁精粉销售,废钢收购,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以下为原文:
关于《徐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增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的通告》(苏环办〔2019〕271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8月组织各地开展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复核、增补工作。对列入2018-2019年度秋冬季豁免(第一、二批)的工业企业、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豁免行业条件的,取消其豁免资格;对符合豁免条件且上年度未纳入豁免范围的工业及建筑施工企业增补申报。豁免名单(第一批)经各地生态环境、发改经济、统计、城管、住建和交通等部门初审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征求了市工信、统计、城管、住建和交通等部门意见。综合各部门意见,根据豁免程序,现将豁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80800679,或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zhbjdqc@126.com。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豁免名单公示(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