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2019年12月6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设计组织实施,逾期未改正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750,000.00)元整,对该矿总经理刘某处罚款贰万(?20,000.00)元整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2019年12月6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设计组织实施,逾期未改正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750,000.00)元整,对该矿总经理刘某处罚款贰万(?20,0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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