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南监察分局认真贯彻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加大对煤矿企业集团的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企业集团安全隐患,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开出首张企业集团罚单。
针对辖区某煤矿企业集团未认真整改2020年分局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的行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企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的罚款。并约谈了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要求集团对照责任清单开展责任倒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集团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企业安全责任制实施问责,对不作为不担当者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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