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监察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晋城监察分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信息公示办法》。
《办法》明确了拟公示信息的种类、时限、内容和发布流程,按照“谁录入、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全面推进监察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今后,分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监察执法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