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辖区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联网率和正常使用率,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察执法能力,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转变作风,分局局长李瑞新、总支书记王海生联合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厂家共同对辖区事故风险分析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吕梁煤监分局局长李瑞新向煤矿企业解惑
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运用以来,吕梁煤监分局高度重视,创新融合平台功能和监察执法,强化四项重点措施切实提高了监察执法效能和平台利用水平。
一是掌握信息、明确目标。分局将辖区煤矿平台建设工作管控合理的分配,坚持每天都积极掌握获取辖区煤矿联网及平台运行情况,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网工作不遗漏。
二是强化提高,远程监察。分局充分运用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综合功能,及时对煤矿企业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工业视频等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对存在异常或计划监察矿井提前开展远程监察,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是强化沟通、统一协调。分局积极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平台建设厂家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建立了三网融合微信工作群,统一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网率明显提高。
四是重点管控、重点盯防。分局运用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不定期抽查辖区内不放心矿井即时情况,把发现的问题作为监察执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提高监察执法效果。对重点矿井的重点监控,和及时调度询问,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