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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分局三项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为全面、客观评价各监察分局(站)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风向标、指挥棒、调控器作用,近日省局下发了《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太原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分局认为新《办法》整合了考核评价项目,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了核评价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有利于更好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太原分局研究制定了三项举措确保考核各项目标抓实抓细: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我局专门召开动员会,为各部门负责人压实担子,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两个《办法》,确保考核目标全面完成;二是聚焦考核目标,层层分解。本次《办法》科学设置了综合基础、安全状况、监察执法、执法监督、事故报告及举报核查、信息化应用、全面从严治党和工作创新等8个方面,我局按照各部门分工对考核目标层层分解到人,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三是建立追责机制,人人有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涉及分局每位监察员,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推荐分局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考核目标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要责令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分局班子写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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