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技术>对拉绞车安全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对拉绞车安全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对拉绞车安全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项目说明

  本措施适用于********公司使用对拉绞车的轨道小上下山。由于我公司巷道走向起伏变化,使用对拉绞车的地点较多,为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规定

  1、对拉绞车的型号、钢丝绳直径、基础形式必须相同。

  2、斜巷倾角在10°或10°以下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局部有 11°-15°的斜巷且长度不超过100米的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倾角局部超过15°的上下山严禁使用对拉绞车。

  3、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

  4、对拉车之间严禁设置车场,严禁弯道提升。

  5、对拉绞车两端车场的开口距上变坡点的距离分别大于绞车提升的过卷距离。

  6、对拉绞车提升范围内的上下车场、甩车场、中间通道口应设声光报警装置,悬挂“行车严禁行人”牌。

  7、运输斜巷各安全保护设施、声光信号、警示牌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的安设位置符合规定,强度能够达到防止车辆误入斜巷并能阻止车辆运行的要求。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每班开车前由绞车司机负责对小绞车固定情况和制动装置、缠绳状态、小绞车的完好状态、开关、操作按钮等全面检查,并在绞车牌板上填写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严禁开钩。

  3、信号工、把钩工负责对声光信号、语言报警、钢丝绳、矿车连接装置、牵引车数、装封车情况等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完严禁开钩。

  4、对拉绞车司机在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按信号提车与松车,互相配合,两台绞车运行速度必须同步,严禁不带电松车或开闸放飞车。

上一页1 2下一页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防治急倾斜采煤工作面上端头瓦斯超限的措施

上一篇:锚杆机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