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启用新矿灯时,应首先检查矿灯及充电装置零件是否有损坏和松动现象;检查新充电装置(充电架)的正负极接线是否正确,充灯架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指示器是否良好。
2、对用后交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1)灯头圈、玻璃、灯线、开关、透气盖零件是否损坏,(2)充灯架指示器是否正常,整流装置是否良好;(3)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爆性能是否良好;(4)短路保护是否使用。
二、操作方法
1、充电前的准备:(1)开箱后应检查箱内的说明书与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检查零件有无损坏或松动现象;(2)调整硅(硒)整流器的调整手柄,使电压至最低点;随即推上硅(硒)整流器开关,指示灯亮;然后根据充电架上的号码,依次将矿灯上架;即把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度,使充电回路接通,此时充电指示器的指针即有偏转,表示电流正在通过;
2、充电
KL4LM(A)型矿灯采用恒压型充电设备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连续充电72小时;
三、日常充电
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充电电压应保持在5±0.1伏;
2、矿灯交回灯房后,经检查整理对号上架,关闭灯头开关,并将灯头插到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º,使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3、正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后的充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搁置几天未用的矿灯,在重新使用前,必须充电后,方可使用;
5、交班时要把本班的充电情况、充电记录、“红灯”记录、工具等认真的交给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