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煤监局和吉林煤监局“三项制度”工作开展的要求,辽源监察分局进一步明确制度,落实工作方案,于4月中旬在长岭煤矿召开了“三项制度”落实推进会。
按照《辽源监察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辽源监察分局监察执法工作环节和流程》的要求,监察员通过执法记录仪依照执法流程对检查方案制定、现场检查、集体研究、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和通报检查情况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通过光盘归档保存,确保了监察执法过程留痕。
按照《辽源监察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对监察执法工作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现场法制审核,明确了法制审核意见。并通过省局网站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公示。
吉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峰参加了会议,对“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情况给予肯定,并指出了在制度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在监察执法中做到规范、公正、合法;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必须按照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责任;三是要明确执法记录的重要节点,保证记录质量,尤其在井下监察时,要确保影像记录内容清晰准确;四是要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新时代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体监察员要切实加强专业知识、党性素养和信息化装备使用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适应新时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