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为期两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目前,相关通知和检查方案已经下发至相关单位,专项检查正在我市范围内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属监管的10家煤炭主体企业和59座煤矿中进行。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四铁”工作要求,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煤矿行业风险隐患,严密制定管控治理措施,严格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切实把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抓细抓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检查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由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太原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剑明任组长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