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煤监分局为落实省局王端武局长在分局监察员座谈会上的要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坚持监察业绩量化考核、提高监察执法业绩的同时,注重监察质量和执法效能的提高,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监察执法要与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结合。高举煤矿安全监察是政治机关的旗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党建工作与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深度融合,确保监察执法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树立“个人廉政不出问题为王”的理念,严格约束自己行为,挺直腰杆监察,充足底气执法。
二是监察执法要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结合。通过宣传、学习、培训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煤矿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自觉依法守规办矿,压实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监察执法要与地方监管检查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监管的主体作用,加强对地方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联合地方监管部门共同执法形成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提高监察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四是监察执法要与服务相结合。从煤矿的安全、效益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帮助煤矿分析风险隐患问题的根源和后果,发挥监察员专业能力优势,帮助煤矿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排除隐患,从而提高监察执法的效果。
五是监察执法要与宣传报道相结合,通过写宣传报道文稿,把自己日常监察执法的业绩展现出来,把监察执法中有价值的经验做法总结出来,把问题和不足之处分析出来,创新监察方式,提高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文书制作的质量,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