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规程》作为煤矿总的技术规范,是刚性规定。煤矿企业应熟悉并严格执行《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共分六编:总则、地 质保障、井工煤矿、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 、应急救援。

  变化最大的是增加了“地质保障”专编,对煤矿矿井建设用专门章节进行了规定。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增加的内容较多;其他编章内容的增减主要是近年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局有关规定。

  (一)引用法律条款,增加了《安全生产法》、《职 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法的内容:专门机构、专 职人员、专门设备、职业病危害和防护设施三同时、煤 矿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群众监督作用、企业防治规划 、资金投入等。

  (三)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 施,保证矿井供电、通讯、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 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一)煤矿企业应建立地质测量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实际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本编章是《规程》的重点,分为十一章,共465 条。包含的内容从矿井建设、开采到监控与通讯等十 一章。

  (三)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人员配备要求,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责任。

  (一)规定矿井采深不得超过1000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200m,新建、改扩建小煤矿采深不超过600m,同时生产水平不超过2个。

  (二)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对运输巷道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大间距作了规定。

  (一)规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一个采面和二个煤巷同时作业。严禁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下山采区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安全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

  (三)严禁使用木支护。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超过8个月升井检修,并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新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一次煤尘爆炸鉴定工作。

  (四)突出矿井在水平、采区设计和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采掘接替中的有关规定。

  (一)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措施,“防、堵、疏、排、截”。

  (二)采掘工作平面图有关的“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有关技术性指标的描述。

  (一)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本编分为六章:职业病危害管理、粉尘防治、热害防治、噪声防治、有害气体防治、职业健康监护,共计34条。

  本编分为六章:一般规定、安全避险、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与设施、救援指挥、灾变处理。共计37条。

  如果这个软件总是不能下载,请点击报告错误,欢迎广大作者给我们提供软件,在此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未经本站明确许可,任何网站不得非法盗链软件下载连接及抄袭本站原创内容资源!

  联系方式:电话: (徐州) 微信:712112758 主办:煤矿安全生产网

  本站提供信息仅供参考,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太原进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上一篇:河北省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