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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细则出台大限将至

  距离6月30日民资“新36条”细则推出的最后期限还有不到10天,民资“新36条”涉及的诸多领域细则正在密集出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证监会、铁道部、财政部、交运部、国土部等17个部委出台了相关细则,涉及银行、物流、铁路、医疗、能源等多个领域。预计6月下旬还将迎来一批细则集中出台,其中又以电信、教育、水利等领域细则最受关注。

  17部委相继出台“新36条”

  从“两会”至今的三个多月里,在经济下滑、宏观政策微调的背景下,民营资本迎来了新一轮的政策春风,一场以各部委为动力源(600405)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5月下旬,交通部、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六部委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率先拉开序幕。进入6月以来,民资“新36条”诸多领域细则更是密集出台。就连国家税务总局也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称,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六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这些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而本周出台的三领域细则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本周二,住建部周二发文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实施意见,同日电监会也发布了《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

  而在昨日,众所瞩目的能源领域“新36条”细则也终于揭开面纱,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鼓励民资参股建设核电站和电网建设,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

  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目前已有17个部委出台了相关细则。受到经济形势的倒逼,民间资本正喜迎政策“暖春”。

  电信等领域尚未出台

  按照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6月5日的表态,根据国务院要求,今年上半年即6月底前,民间投资“新36条”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实施细则都将全部出台完毕,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记者对比国务院今年早些时候的文件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大领域的说法,发现电信、教育等领域尚无细则出台。这些民生领域作为民资准入的重点领域,这几个未出台准入细则的行业也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根据业内普遍说法,由于教育、电信等行业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甚至部分涉及国家命脉,因此细则的出台显得尤为慎重。以电信行业为例,民企一直在电信行业边缘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级运营市场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如IP长途、电子邮件、多方通话等业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家相关政策,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曾表示,由于民营企业缺乏必要的资本、技术和运营经验,使其在一级运营市场难有优良表现。要解决民资进入电信业的“玻璃门”问题,除了破除政策门槛,还需要优化产业结构。与此同时,民资进入教育和水利等行业的进展也始终缓慢,在准入条例上是否能够得到突破,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值得关注的是,近来多位市场人士谈到“新36条”时均表示,所谓“玻璃门“、“弹簧门”靠几个意见、几个细则并不能消除市场准入壁垒,多年来传统垄断行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做法,因此,细则出台后相关后续配套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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