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至8日,大同煤监分局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安监总煤监〔2015〕34号)的规定,对山西铺龙湾煤业公司5#、8#煤层配采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了全程监督核查。
分局监察员按照程序对山西铺龙湾煤业公司验收方案进行了审查,及时发现煤矿建设单位所聘请的技术专家有1名不符合要求,并立即进行了调整;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评价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查阅了5个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情况;对参与验收的专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煤矿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细致的进行验收,切不可走形式,走过场。二是要严格执行验收方案,要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验收,特别是对照安全设施设计批准后新出台的法规、标准进行验收,比如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方面,一定要按照新标准进行验收,决不能降低验收标准。三是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廉洁自律。大同煤监分局监察员对验收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核查,并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