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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监局副局长刘海红带队赴大同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同煤集团大唐塔山煤矿“4.14”顶板涉险事故和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4.28”透水涉险事故教训,切实落实省局5月9日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稳定,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山西煤监局副局长刘海红带队的省级督查组于5月9日到大同开展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督查组到大同后,与市政府及市应急局、大同煤监分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商定督查工作计划,结合大同市煤矿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随后督查组一行深入云冈区应急局、同煤集团马脊梁矿等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督查。在云冈区应急局,督察组听取了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及煤矿监管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执法文书等相关资料。在深入马脊梁矿进行现场检查中,督察组调阅了煤矿生产相关资料图纸、报表,并到井下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后,督察组针对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被检查单位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

督查组组长刘海红强调,县区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以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好近期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真正扛起政治责任,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所监管区域内不放心的煤矿,发现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煤矿、存在水和瓦斯等重大隐患的煤矿要坚决停下来,认真开展风险排查,不安全坚决不能生产。煤矿企业要对照自查表开展对标检查,认真查找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隐患,切实清除各类隐患,确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大同煤监分局、市应急局有关负责人配合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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