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港运资讯>港运知识>为什么不允许江船入海?

为什么不允许江船入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31 09:15:50  来源:技术资料 新闻归档
为什么不允许江船入海?

1.海船与内河船的设计不同,海况通常比江面水情更为复杂,遇到较高等级的风浪时,可能会发生危险。


2.海船与江船的理论体系是有所不同的,在实际航行过程中也存在较大差异,内河船长对于海上航行缺乏相应知识与经验,可能会对自身及他人(船)的安全造成威胁。

 

3.可能会给相对稳定的海运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扰动。


‌超航区航行可能面临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第八条第一款(从轻)与第九条第一款(从重)等,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或设施主要负责人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点击↑查看大图)


海事严查与治理


海事部门长久以来一直将内河船超航区航行作为重点治理项目,在近期,更是从之前的劝退、带离升级为强势打击,采用了多种方法,尝试彻底整治内河船“下海”:


1.入海口的拦截线


长江入海口是江船入海的必经之路,海事部门已在A38浮附近设立了拦截线,通过巡逻艇多时段巡查,及时拦截“下海”的内河船舶。


(点击↑查看大图)


2.多环节管控


联合沿海的码头及作业点,所有的装、卸及过驳作业,不对内河船舶提供。

 

重要提醒


江船选择“下海”,多是形势所迫的无奈之举。随着海事等部门对超航区航行打击力度的增强,内河船舶的“下海之路”变得更难,也更有风险。笔者要提醒各位船民朋友,“超航区航行”属于危险、违法行为,在没有得到明确的政策支持情况下,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

返回我的煤炭网,查看更多
 
关键词: 内河 航行 海事 下海

扫码打开手机版
 

 

 
 
网站首页 | 网站公告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内容归档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