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晋中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开展监察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分局局长、总支委书记参加了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大家全文学习了《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分析了近年来辖区煤矿使用高分子材料发生的两起安全生产事故,讨论了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如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井下使用高分子材料有关要求的具体办法。最后,分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摸清辖区煤矿井下使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的应用情况;二是要督促在用煤矿加强培训、严格控制、严加管理;三是按照要求依法开展监察执法,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