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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燃烧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技术资料 发布日期:2020-06-04 14: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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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燃烧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根据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和条件,防止瓦斯爆炸可归纳三方面措施: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和限制瓦斯爆炸范围的扩大。一、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积聚是指防止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数值。而隧道中瓦斯无风就聚集。瓦斯积聚只有快慢之分,无聚积不聚积之别。只要停风、无风瓦斯聚积是必然的,这就是瓦斯的聚积规律。只有认识瓦斯的涌出,聚积规律,掌握它的来龙去脉,了解它的聚积时机和地点,我们才会有的放矢的防治瓦斯,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隧道内各作业面瓦斯浓度的规定和预防措施,都是《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界限,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如果我们不加强隧道瓦斯管理,思想上放松警惕、麻痹大意,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就容易造成瓦斯聚积超限引起事故。概括起来隧道中瓦斯的来源有:1、从掘进工作面的煤壁内放出瓦斯;2、从煤巷,岩巷两帮及顶底煤岩裂隙中放出瓦斯;3、从隧道穿过的采空区及围岩煤壁中放出瓦斯。(一)、加强通风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的有效措施。隧道通风总的要求是要做到按实际需要分配风量并及时调节风量,使通风稳定,有效连续不断,确保能把瓦斯吹散、冲淡、稀释到不能爆炸和无害的浓度。为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每座隧道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禁止自然通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座隧道都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扇风机,一套运转,一套作为备用。2、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分离式(并行)隧道,应实行分区通风,两条隧道通过横通道联通,一条为进风通道,一条为回风通道,每条隧道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的全负压通风。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机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巡回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也应符合《安全煤矿规程》规定的界限。3、正确选定隧道需要的风量和风速,合理分配风量,使隧道内所有作业面都保证有足够的新鲜风量。要采用合理的风速,掘进工作面为煤巷或半煤岩巷,风速应不低于0.25米/秒,最高不超过4米/秒,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风速不应低于0.15米/秒。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4、独头掘进的单管隧道,隧道应采用压入式通风(副压通风),禁止采用扩散通风。5、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任何人员入内,如果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予以封闭。6、加强日常通风管理,建立通风瓦斯调度制度,经常检查隧道内通风情况,认真填写通风设备运转记录和隧道风量检查记录,作好通风设备维保和计划检修,确保通风设备运转正常。(二)、加强妥安全检查隧道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隧道内各作业面瓦斯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1、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检查隧道瓦斯浓度,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日报和有关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2、检查次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隧道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所有掘进工作面与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峒室和巷道的具体检查次数是:低瓦斯隧道每班至少检查二次,高瓦斯隧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有煤(岩)与瓦斯或二氧化碳突出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值班领导。瓦斯浓度超限,瓦斯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3、工地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洞内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工地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报告,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阅。4、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各作业面值班和技术人员进洞时,必须携带瓦斯检定仪器进行瓦斯检查。5、洞内放炮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一炮三检”制度。6、在制定实施瓦斯人工检测方案的同时,还要采用瓦斯遥测自动报警断电仪进行瓦斯检测。瓦斯探头分别安装在凿岩台车或多功能台架、衬砌台车上部和距洞口100米左右的拱顶处,分站主机(断电仪)安装在电器设备分路控制箱附近,接收主机安装在工地值班室(调度室),通过架设专用电缆将探头、分站主机、接收主机连通使隧道内形成严密的监视系统,实现瓦、电联锁,能有效防止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盲目冒险作业而造成的瓦斯事故。7、瓦斯检测仪器应保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必须定期校验(正)瓦斯探头(传感器),平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三)、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1、瓦斯一旦积聚,就为瓦斯的燃烧和爆炸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为消灭隐患就必须进行及时处理,将积聚的瓦斯设法吹散、稀释和排走,使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允许界限以下。生产中易于积聚瓦斯的地点有:隧道拱部坍塌片帮凹陷处;低风速隧道中的拱顶附近;风筒出风口落后掘进头距离远、风流达不到的掘进工作面等。2、位于高瓦斯地区的公路隧道,应尽量采用两条隧道双向掘进,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横贯,使掘进分区构成全负压的通风条件。新联络横通道贯通后,原来的联络横通道要及时密闭,用以控制掘进的通风系统,使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瓦斯的浓度,使其不超限。3、对于隧道拱部坍塌片帮凹陷处积聚的瓦斯,应采用引射器接高压风稀释4、瓦斯隧道的放炮人员要熟悉瓦斯检测的技术,能够掌握瓦斯的变化情况。装药前和联炮后,要详细检查放炮地点2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如果发现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软、穿透采空区等异常症状就不能再装炮,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放炮后也要认真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才能恢复工作。生产人员一定要听从瓦斯员和放炮员的意见,千万不要违章冒出险作业。5、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条规定:在隧道第一次接近未揭露的煤层时,按照地质勘察资料,必须在距煤层10米以外开始打钻,钻孔超前工作面不得小于5米,并经常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如果发现瓦斯大量异常增加或其它异常情况时,都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停止掘进,进行处理。6、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条规定:隧道掘进面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必须采取下列措施:(1)制订专项“隧道揭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加大危险区域的风量; 上一页1 2下一页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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