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项目名称: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达分公司(乌达洗煤厂)出资新设项目
项目所属企业: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归属集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混改方式:出资新设
项目基本情况:乌达洗煤厂位于乌海市乌达区梁家沟,资产归属于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洗煤厂始建于2008年,生产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生产、办公设施完善,洗煤厂为年入洗原煤120万吨重介洗煤系统。该洗煤厂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由承租方对资产进行生产、维护、检修等方面的管理。
拟选择合作方条件:
1、合作方拥有洗煤厂或拥有与洗煤生产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及技术人员,从事本行业至少5年及以上;
2、合作方拥有自有煤矿,年开采原煤100万吨以上,或具有采购原煤100万吨以上的稳定的原煤供应渠道,以保障洗煤厂生产需求;
3、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严重涉诉案件,无重大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可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合作方同意由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新设合资公司进行合并报表;
5、可提供与包钢集团相关的焦煤购销合同、结算凭证等;
6、由合作方派出专业的生产经营团队对洗煤厂进行运营。
发展规划:
1、新设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主要用于:一是对洗煤厂现有洗煤资产进行优化改造,实现正常生产,在满足地区安全环保政策要求之上,做到更好;二是用于建设符合当地环保政策要求的设施。如果新设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不能满足上述两项内容,则由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方对新设合资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以满足资金需求。
2、为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优质资产,提高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实现洗煤厂的市场化经营目的。
3、拟公开引入合作方,由合作方以不低于5000万元现金出资,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洗煤厂全部资产出资,暂定作价5000万元。双方共同出资新设合资公司,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不低于50%,合作方持股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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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项目名称: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包钢厂区洗煤厂出资新设项目
项目所属企业: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归属集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混改方式:出资新设
项目基本情况:该洗煤厂位于昆都仑区包钢河西工业园区包钢煤焦化工分公司西侧,目前资产归属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洗煤系统始建于50年代末,占地面积约28.65万平方米,生产、办公设施完善。2016年开始,因来煤质量不稳定,精煤收率持续下降,加之副产品价格下行、矸石滞销,生产成本高等原因,该生产系统停产闲置至今。该洗煤厂原煤洗选处理能力为150万吨/年,系统工艺为“全重介+浮选” 该工艺洗选效率高,适应煤种能力强,入洗范围宽,可有效控制精煤灰分。
拟选择合作方条件:
1、合作方拥有洗煤厂或拥有与洗煤生产相适应的专业团队及技术人员,从事本行业至少5年及以上;
2、合作方拥有自有煤矿,年开采原煤100万吨以上,或具有采购原煤100万吨以上的稳定的原煤供应渠道,以保障洗煤厂生产需求;
3、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严重涉诉案件,无重大质量问题,无安全事故,可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合作方同意由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新设合资公司进行合并报表;
5、可提供与包钢集团相关的焦煤购销合同、结算凭证等;
6、由合作方派出专业的生产经营团队对洗煤厂进行运营。
发展规划:
1、新设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主要用于:一是对洗煤厂现有洗煤资产进行优化改造,实现正常生产,在满足地区安全环保政策要求之上,做到更好;二是用于建设符合当地环保政策要求的设施。如果新设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不能满足上述两项内容,则由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方对新设合资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以满足资金需求。
2、合作方按照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洗煤厂范围内的土地规划设计,优先发挥洗煤厂仓储和物流功能优势,在原有洗煤生产基础上,将该片区打造成为原燃料进出包钢厂区的重要仓储和物流中心,实现土地最大使用效率,创造新设合资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拟公开引入合作方,由合作方以不低于5000万元现金出资,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洗煤厂全部资产出资,暂定作价5000万元。双方共同出资新设合资公司,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不低于50%,合作方持股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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