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或减少静电的产生;
2)设法导走或中和产生的电荷,使它不能聚积;
3)防止产生足够能量的静电;
4)防止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形成。
在石化生产过程中,具体措施如下:
1 为管道、储罐、过滤器、机械设备等能产生静电的设备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保证所产生的静电能迅速导入地下,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2 为防止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管道之间、管道与容器之间产生电位差,在其连接处,特别是在静电放电可引起燃烧的部位,用金属导体连接在一起,以消除电位差,达到安全的目的。对非导体管道,应在其连接处的内部或外部的表面缠绕金属导线,以消除部件之间的电位差。
3 在生产工艺的操作上,应控制油品处于安全流速范围内,减少油品的飞溅。
4 在油品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接近爆炸浓度极限范围的场合下,必须加强作业场所通风措施。
5 倾倒或灌注易燃液体时,应用导管沿容器壁伸至底部输出或注入,并需在静置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采样、测量、过滤、搅拌等操作。同时,要注意轻取轻放,不得使用未接地的金属器具操作。严禁用易燃液体作清洗剂。
6 在易燃易爆危险性较高的场所工作的人员,应先以触摸接地金属器件等方法导除人体所带静电,方可进入。同时还要避免穿化纤衣物和导电性能低的胶底鞋。以预防人体产生的静电在易燃易爆场所引发火灾及当人体接近另一高压电体时造成电击伤害。
7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使管理及操作人员掌握静电安全技术知识。
赵清 郭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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