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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火灾(化工生产过程中)爆炸危害与防护——静电火灾事故的防治(4)

静电火灾(化工生产过程中)爆炸危害与防护——静电火灾事故的防治(4) 作者:许小群

  1 可燃性气体输送静电火灾事故防治措施

a)管道或系统通入可燃性气体前应用惰性气体置换合格,保证氧含量≤1%。

  b)对可燃性气体进行提纯处理,尽量除去雾滴和因体杂质。

  c)控制气体压力和流速,如氢气流速不大于8 m/s。

  d)管道法兰、阀门安装静电跨接铜线,防止可燃性气体泄漏时在泄漏面发生静电火花放电。

  2 可燃性液体灌装、贮运、运输过程静电火灾事故的防治措施

  a)控制流速:降低摩擦速度或流速等工作参数可限制静电的产生。一般规定,当电阻率不起过107Ω.cm时,流速不超过10 m/s;电阻率在107~1 011Ω.cm时,流速不超过5 m/s;电阻率大于1 011Ω.cm时,流速更低。当向空罐开始装液时,先控制流速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提高流速,高出管线出口0.6m时,再达到规定速度。

  b)采用浮顶式油罐可以防止静电的积聚。浮顶油罐在油面上有一只浮船,随液面的高低而升降,浮船的上面有2根直径为5.64mm以上的软紫铜导线,接到罐壁上,可燃性液体所带静电荷可以导到浮船上,顺导线导走,避免静电荷的积聚。

  c)避免可燃性液体在空气中喷射、飞溅,贮罐进料采用低进低出方式。

  d)装卸设备、储罐、管线应保证接地良好。

  e)避免使用静电非导体材质的管线输送可燃性液体。

  f)储罐内各金属构件必须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g)规定静置时间。易燃、易爆液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置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 工作人员防静电注意事项

  a)按照规定的静置时间规范自己的操作和行为。

  b)工作中应尽量不做与人体带电有关的行动,如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在工作场所穿脱衣服等。

  c)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d)在有静电危害的环境中,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硬币、手表、戒指和项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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