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矿井回采率规定) 矿柱开采的安全要求:& nbsp& nbsp一、回采立柱和支柱时,应事先检查巷道的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 nbsp& nbsp& nbsp& nbsp二是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时,只有胶结充填体达到要求的强度,才能进行矿柱开采。 & nbsp& nbsp& nbsp& nbsp三、开采两相邻矿房之间的未充填矿柱时,禁止在矿柱中开凿巷道。 & nbsp& nbsp& nbsp& nbsp四、所有顶柱和支柱回采准备工作,必须在采矿房结束前完成(后期胶结充填采矿空区除外) & nbsp& nbsp& nbsp& nbsp五、除装药和爆破工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巷道和未充填顶柱的煤柱采区。 & nbsp& nbsp& nbsp& nbsp6.采用大爆破强制崩落大量矿柱时,应对爆破冲击波和地震影响半径内的设备设施采取安全措施;如果达不到预期的崩落效果,应进行补充崩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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