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大同煤监分局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包括监察执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监察员是否是否存在超越权限,违法决定、处理安全监察职权范围以外事项的情况;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合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存在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的情况;证据采集是否合法、充分。
对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如执法文书填写缺项、漏项的行为,分局要求责任人立即更正或重新制作并送达执法文书。对出现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分局按规定予以撤销。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错误和问题不认真纠正的,按规定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约谈,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通过执法监督,做到了推动监察员尽职履职,廉洁奉公,确保执法文书科学严谨合法有效。为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