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治煤监分局坚持对外严执法、对内严管理,注重在严格监察执法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煤矿企业“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针对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长治煤监分局在监察执法中,把课堂办在“井口”,把考场设在井下,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讲座和考试考查,不断促进了主要负责人履职担当能力,提升了企业员工素质。
一是抓培训,坚持“监察员一线授课”。长治煤监分局的监察执法人员全部都是煤炭院校主体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其中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他们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监察执法过程中,无偿在煤矿授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比如中国矿业大学硕士毕业的三级调研员宋爱山为了讲好“一通三防”课,白天监察,晚上加班查阅资料、制作PPT课件,今年以来已经免费为煤矿企业讲了4次课。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工作者、“安全卫士”、三级调研员于张庆每年都专门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课件在现场监察的间隙为煤矿企业分析事故案例。
二是抓专业,坚持组织“专家入企授课”。长治煤监分局12名监察员每月监察20-22矿,4个监察小组每组3人5-6矿,为了解决监察人员少与井型大、系统复杂、监察任务重的矛盾,在大型煤矿监察或专项监察时,就需要从专家库抽调专家辅助进行监察。在监察的过程中,各监察小组都组织有关专业的专家在煤矿免费授课,比如组织通风瓦斯专家王建斌、申永旭在唯一有突出煤矿且高瓦斯矿比例大的襄垣县进行集中授课,组织机电专家王克智、王怀林、赵亮等在民营企业占比大、技术力量薄弱的武乡县、沁源县进行集中授课,今年以来共组织专家讲课11次。
三是抓关键,坚持开展关键人员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人,为了抓好关键人的安全管理责任,长治煤监分局多年来持续开展对关键人的强化培训。与山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联合开展煤矿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和煤矿矿长高层管理人员强化培训班,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了总工、技术人员系列培训,推动了煤矿企业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主要技术人员素质的提升。
四是抓专项,坚持开展专题培训。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特别是老空水防治是煤矿灾害治理和安全管理的重点,长治煤监分局针对辖区煤矿实际,不间断地组织辖区防治水和瓦斯防治专业人员、操作人员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的素质。
五是抓警示,坚持以案说法。利用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全员培训时期、下矿监察间隙,坚持不断地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先后免费位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县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放了由山西煤监局统一制作的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血与泪的呼唤》《情与法的评判》《危与违的骤变》《生死瞬间》和典型事故案例PPT课件。特别是在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煤矿、集团公司、县区,举行集中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比如今年就分别在西故县煤业有限公司、襄矿集团、襄垣县分别举办了事故警示教育大会,让当事人、幸存者、责任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分别谈感受、讲教训、话安全。
六是抓效果,坚持“凡查必考”。长治煤监分局多年一直采用“凡查必考”手段,目的就是以考促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今年以来,结合国家煤监局“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凡查必考”的范围和频次,比如每次监察执法活动中,都要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闭卷考试或井下人员随机抽考,每次监察都坚持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自救器30秒盲戴”随机抽查。凡是抽查达不到要求的,要求企业对其强制脱产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比如对辖区一座基建煤矿的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随机抽查了10名作业人员进行自救器30秒盲戴,其中2人不能完成佩戴、4人佩戴不合格,当即责令该矿组织对该施工队全体作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组织考试。
通过一系列的“连环拳”“组合拳”,不断推动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了辖区煤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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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办在“井口”,考场设在井下——长治煤监分局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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