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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营互利共赢 政府不宜干预太多

  “对于煤电双方来说,现在无疑是加强合作的好时机,无论是加强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还是加强以长期协作合同为特征的煤电一体化,未来的结果都应该是互利共赢的。”日前,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分析师李廷对记者表示。

  秦皇岛煤炭网8月15日最新数据显示,环渤海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26元/吨,与前两期保持持平。这意味着在经历连续13周下跌以后,环渤海煤价连续两周止跌,但这仍然是“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发布以来的最低纪录,国内煤炭市场仍然低迷。这是煤企近10年来遭遇的最严重危机。

  面对这一困局,主要产煤区纷纷启动新一轮煤电联营。

  煤电联营频频上演

  不久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5年,省调火电企业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实现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

  山西省经信委副主任冀明德表示,“煤电联营”方案的出台,将促进煤电企业的长期共赢,建立更加稳定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据河南省当地媒体报道,8月10日,河南省国资委召集华电河南分公司、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家单位共商合作大计,促使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为推进煤电联营、促进结构优化迈出重要一步。

  此前,河南省国资委明确表示,将大力支持煤电企业联营合作,推动双方在电煤购销、资本合作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我国煤炭行业与发电行业的关联度极高,煤炭需求的50%以上来自火电,而火电占到了发电总量的80%以上。

  “煤与电作为关联度极高的两大上下游产业,通过资本和产权纽带,发电企业积极向上游煤炭行业拓展,寻求稳定的煤炭供给。”李廷认为,煤炭企业也可以向下游发电行业延伸,为煤炭产品寻找稳定市场,最终实现煤电双方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有利于煤、电两大产业和企业长远发展。

  近几年我国煤电联营频频上演。早在2009年,五大电力集团就纷纷涉足煤炭生产业务。无论是去年10月同煤集团收购漳泽电力47.36%股份,还是今年2月中国神华集团宣布拟以现金16.51亿元收购巴蜀电力51%股份,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煤电企业合作好时机

  前几年,由于煤炭需求快速增长,煤炭市场热度很高,煤价上涨预期始终很强,煤炭企业相对来说处于强势地位。而电价由政府控制,且受通胀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电价上涨缓慢、滞后,火电企业盈利能力不强,甚至连年亏损。专家认为,煤电联营实际上是目前中国煤炭和火电两大行业利润严重分化的结果,也是平衡二者利益关系之举。

  在当前煤价下跌,市场低迷之际,煤电联营获得了广泛支持,业界普遍认为,这将使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一种互补、长效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实现共赢。

  目前,中国煤电联营已有多种模式:主要有神华模式——煤炭企业控股和建设电站;山西焦煤模式——煤炭企业兴建电站;鲁能模式——电力企业兴办煤矿;伊敏模式——煤电合一、统一经营、电力集团集中控股;淮南模式——煤电企业合作新建煤矿或电站。

  李廷对记者表示,现在煤炭市场转变了,煤炭行业的黄金十年很可能就此终结,煤炭需求增长可能会显著放缓,甚至逐步进入平稳期,煤价也不可能再像前几年那样飞涨了。

  “这种情况下,为了给煤炭产品提供稳定销路,保障生产平稳顺利进行,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进行煤电联营的积极性必然会有所提高。”李廷对记者表示,火电企业进行煤电联营的积极性也是存在的,对于火电企业来说,虽然未来电价市场化改革必然会推进,但是保障燃煤稳定供应、稳定发电成本也是确保企业盈利稳定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于煤电双方来说,现在无疑是加强合作的好时机。

  政府不宜干预太多

  过去十年来,中国的煤炭价格一直呈上涨趋势,但火电企业因为电价涨幅不大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发电积极性下降,导致中国内地经常出现结构性电荒。而每到用煤高峰和煤炭产量下降时,许多火电企业又经常面临“煤荒”的尴尬处境。正是由于煤电的矛盾,煤电联营才获得了广泛支持。

  此次山西省政府出台的《方案》更多的应该是一个指导意义,表明政府对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进行煤电联营,签订煤电长期协作合同是积极支持的。“在煤炭市场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再加上政府的积极引导,煤电联营应该能够得到进一步推进,煤电双方应该也能够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加强双方之间的长期合作。”李廷认为。

  需要注意的是,在煤电联营过程中,煤炭和电力企业究竟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合作,应该取决于企业自身,政府不宜干预太多,最好不要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要求。让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成为煤电双方企业完全自愿行为,相信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和企业合作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些企业会逐步转变观念。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一些实现煤电联营的企业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只是个别现象,并不具备示范效果,很难成为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当前情况下,煤电联营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电矛盾,但并不能彻底解决,政府也不能通过推进煤电联营或煤电一体化来掩盖煤电之间的体制性矛盾。专家指出,煤电矛盾的根源在于“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冲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均是市场行为,解决不了体制性的计划电问题,在推进煤电联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然的话,即便煤企和电企全部实现了联营或一体化,未来煤电矛盾还会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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